《后漢書·徐穉傳》穉嘗為太尉黃瓊所辟,不就”李賢注引三國吳謝承《后漢書》穉諸公所辟雖不就,有死喪負(fù)笈赴吊。常於家豫炙雞一只,以一兩綿絮漬酒中,暴乾以裹雞,徑到所起冢外,……醊酒畢,留謁則去,不見喪主。”
[東漢徐孺子]~,萬里赴吊……有忠厚不忘恩之意。★宋·羅大經(jīng)《鶴林玉露》卷九
指以棉絮浸酒,曬干后裹燒雞,攜以吊喪◇遂用為不忘恩的典實(sh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