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·李商隱《雜纂》把花間喝道”、月下把火”等列為殺風(fēng)景”的事情。
安公子高高興興的一個(gè)酒場,再不想作了這等一個(gè)~。★清·文康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十回
損傷美好的景致。比喻敗壞興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