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漢書·游俠傳序》況于郭解之倫,以匹夫之細(xì),竊殺生之權(quán),其罪已不容誅矣。”
這廝若論著五刑發(fā)落,可便~。★元·秦簡夫《東堂老》第三折
誅把罪人殺死。罪惡極大,殺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