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徐復(fù)祚《一文錢》第三出有一等顛倒喪志,投東覓西,失卻眼前至寶,這便是認賊作子。”
不正其名而言其實,絞戾不通,至于如是,徒使人害于名則已耳!乃至指鹿為馬,~?!镎卤搿墩摮杏镁S新二字之荒謬》
佛家語,比喻錯將妄想認為真實。同認賊為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