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公靈簽第六十二簽 水木金
曾從海上去營求七尺珊蝴綱底收
賣得黃金千離溢 安居氣業(yè)德何憂
濟公靈簽第六十二簽釋解
財運:目下正亨 海外經(jīng)營更佳 得財后惜福耶
功名:種于出洋 洋財為命
生育:生產(chǎn)嬌女 更兼神佑
詞訟:以和為貴 不久平息
謀事:小心謀之 運動即成
失物:可卜珠還 嗣后設(shè)關(guān)
田畜:不用多思 經(jīng)營小利
婚姻:可得佳偶 天賜良緣
疾?。合ば恼{(diào)治 轉(zhuǎn)危為安
遷移:宜于秋令 速行則敗
行人:行運之際 滿載而歸
生意:同人暗算 利息微薄
濟公靈簽第六十二簽詩解
此數(shù)之排法為水木金三老之序也。水居于木之上。木之下又有金居。三者之間。自互不受相克之效。爰之君也。如在營謀方面適宜。如同在海上之營求。取之七尺珊瑚。得千萬之鎰。能安居樂業(yè)。衣食住行皆不憂之人也。惟務(wù)宜知足。萬勿貪多。否則取戾。一切之福則消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