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路財神靈簽 第三簽【中吉。甲丙】
福祿來成禍不侵 但能孝悌存忠信 勸君不用苦勞心 衣食自然生處有
圣 意:問名利。自有時。訟和吉。產(chǎn)尚遲。病可治?;槲匆恕R酥?jǐn)守。免憂疑。
東坡解:富貴前定。何須強求。徒勞心力。反致傷憂。事親待人。動合循理。
天必佑之。有泰無否。
碧仙注:隨緣安分。直道而行。心中無愧。自然和平。
解 曰:此簽只宜守舊。不可貪求。但存中直。卻得兩平。
謀事遲。求財阻?;橐隹?。風(fēng)水更。孕將生。宜早保。免憂驚。
釋 義:生處有者。戒人凡事依本分。不可貪得。處家孝悌。則內(nèi)無怨。處人忠信。
則外無怨。毒害消矣。交財未穩(wěn)?;橐鲋鬟t。是非口舌。主散為宜。
修身待時。不可徒勞心力。成字或作時字。
占 驗:一生赴考遺才。占此得收錄。應(yīng)在衣食自然生處有一句。蓋宗師正科舉之生處也。又(清朝)道光間。一人自恃有財。圖謀官爵。已損同知矣。一但忽欲指省浙江候補。故到廟占此。人勸其作富家翁。不聽。旋赴該省候委。百計營求。始有差事。因延緩多日尚未動身。大憲責(zé)其怠慢。截留改委。勞碌數(shù)年金盡。求裘敝(體)。歿於旅寓。不得回家。上二句之應(yīng)也。
故事:(兩個故事均可列為參考 )
(一)賈誼遇漢文帝
漢。賈誼。洛陽人。文帝時河南守。吳薦之石為博士。年二十余。超遷歲中至大中大夫。請改正朔。興禮樂。上治安策。降灌等。毀之。出為長沙王太傅。誼既適去。渡湘水作賦。吊屈原。論者謂賈生。王佐才遇漢文明主。終不大用。卒悲傷而死。豈非天(意)乎。
(二)張公藝九世同居
唐高宗問張公藝為何能九世同居(九代同堂未分家,計九百余人)。當(dāng)時已八十八歲的張公藝回答:“老夫自幼接受家訓(xùn),慈愛寬仁,無殊能,僅誠意待人,一'忍’字而已?!彪S即請紙筆,書寫了一百個“忍”字呈給皇上,并講述了“百忍”的具體內(nèi)容:“父子不忍失慈孝,兄弟不忍外人欺,姑娌不忍鬧分居,婆媳不忍失孝心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