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能忘情吟》
詩人:白居易 |
朝代: 唐代 |
體裁: 雜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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鬻駱馬兮放楊柳枝,掩翠黛兮頓金羈。
馬不能言兮長鳴而卻顧,楊柳枝再拜長跪而致辭。
辭曰:
主乘此駱五年,凡千有八百日。
銜橛之下,不驚不逸。
素事主十年,凡三千有六百日。
巾櫛之間,無違無失。
今素貌雖陋,未至衰摧。
駱力猶壯,又無虺隤。
即駱之力,尚可以代主一步;素之歌,亦可以送主一杯。
一旦雙去,有去無回。
故素將去,其辭也苦;駱將去,其鳴也哀。
此人之情也,馬之情也,豈主君獨無情哉?
予俯而嘆,仰而咍,且曰:
駱,駱,爾勿嘶:
素,素,爾勿啼。
駱反廄,素反閨。
吾疾雖作,年雖頹,幸未及項籍之將死。
何必一日之內(nèi),棄騅兮而別虞兮。
乃目素兮素兮,為我歌楊柳枝。
我姑酌彼金罍,我與爾歸醉鄉(xiāng)去來。
作者介紹
白居易,字樂天,下邽人。貞元中,擢進士第,補校書郎。元和初,對制策,入等,調(diào)盩厔尉、集賢校理,尋召為翰林學(xué)士、左拾遺,拜贊善大夫。以言事貶江州司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徵為主客郎中、知制誥,復(fù)乞外,歷杭、蘇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祕書監(jiān)召,遷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,拜河南尹。開成初,起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會昌初,以刑部尚書致仕。卒贈尚書右僕射,謚曰文。自號醉吟先生,亦稱香山居士。與同年元稹酬詠,號元白;與劉禹錫酬詠,號劉白?!堕L慶集》詩二十卷,后集詩十七卷,別集補遺二卷,今編詩三十九卷。
作品評述
《不能忘情吟》作品評述:《不能忘情吟》出自 一直查詩詞大全